你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闻资讯-> 本地资讯
推荐文章
 
·海南房地产现第二春 有足够承接力就未必
·海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总投资数十
·海口东盛名苑难办房产证 业主将开发商推
赞助商链接
 
相关文章
 
·海口东盛名苑难办房产证 业主将开发商推
·海南房地产现第二春 有足够承接力就未必
·海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总投资数十
 

海口东盛名苑难办房产证 业主将开发商推向法庭

作者: 管理员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11月28日 11:09 提交:本站 访问:
        11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振东):海口东盛名苑 (论坛 新闻)小区发售后,开发商未在购房合同约定期限内为业主办理产权证。
近日,小区50户业主集体将开发商海南贵亨置地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违约金及退还已代收的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合计149万元。26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当庭没有宣判。

  业主:开发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证,违约!

  业主代理人当庭诉称,2007年,海南贵亨置地有限公司与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中约定:海南贵亨置地有限公司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公司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在房屋交付使用一年内,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专项维修基金、契税、产权证工本费、房产办证费用由海南贵亨置地有限公司代收代缴。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业主都支付了全部房款及专项维修基金、契税、产权证工本费等费用。海南贵亨置地有限公司也在2008年交付了业主所购商品房,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公司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更未按约定的期限为业主办理产权证。经业主了解,开发商因违反规划导致项目未通过相关部门综合验收而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业主认为,海南贵亨置地有限公司因违反规划而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当然也不具备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公司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条件,导致业主在委托海南贵亨置地有限公司办证的一年内不能取得房产证,该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支付违约金;退还代收的契税、专项维修基金及产权证工本费等费用,合计149万元。

  开发商:违约无事实依据,钱也退不了

  开发商代理人辩称,业主要求判令海南贵亨置地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的请求无事实依据,业主方没有任何证据或书面文件证明所说的开发商没有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公司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相反,开发商按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已在海口市房管局的产权产籍管理系统上备案。所以要求法院驳回该诉讼请求。

  对于要求退还代收的契税、专项维修基金及产权证工本费等费用的请求,开发商认为,在业主提出合理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协调解决。另外,开发商已经按房管局的要求,将专项维修基金打入房管局指定账户,已经退不了了。


Copyright© 2008-2010.海南星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
海南星福房产网 © 版权所有